2017年青岛公积金缴费基数
日期:2020-10-28浏览:211
2017年青岛公积金缴费基数
从2017年7月1日起,青岛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度。
缴存基数为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,基数原则上不超过14729.25元,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缴存基数,但最高不得超过24548.75元;
下限由我市上一年度用人单位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确定。
六区为1664.17元,四市为1508.33元。
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原则上各不得超过1768元,有条件的单位,单位和职工最高月缴存额各不得超过2946元,缴存额下限六区分别为83元、四市分别为75元。
2017年青岛公积金缴费基数的调整也会影响到工资的变动哦~
基数的提高,我们每个月个人承担部分的公积金数额也会相应提高,当然公司缴纳的费用也是相应提高。
好处就是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会随之提高,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也许也会相应得到提高哦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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